1、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规范政策; 2、制定工资指导线、指导价位和最低标准; 3、管理市欠薪保障基金; 4、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 5、指导建立三方协商机制和集体协商制度。
一是负责劳动合同管理。二是负责劳动用工备案。 三是负责企业职工以及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人员的流动管理。 四是负责企业职工工资分配调控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五是负责企业职工档案清理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