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开发商办理分证,(全部办理至开发商名下))

2024-05-19 23:48

1.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开发商办理分证,(全部办理至开发商名下))

提交资料:
1.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申请书、房地产登记询问表(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5.开发资质证书或开发批文(复印件);
6.房地产权证(原件);
7.规划总平面图、报建平面图(复印件);
8.平、立、剖面竣工图(经测绘部门盖章确认,原件);
9.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0.人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1.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
12.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意见表(原件);
13.房屋面积测量报告(原件);
14.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15.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计费情况记录卡(原件和复印件);
16.地名批复文件(复印件);
17.财政部门纳税或免税证明(原件);
18.公安部门核准门牌编制表(原件);
19.预售与确权房号对照表(原件);
20.城建档案馆存档证明材料(含计委立项批文、用地红线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消防许可证和验收合格证等复印件);
21.旧村改造项目涉及回迁房的,应提交改建办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22.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申请办理登记的证明(原件);
23.其他必要材料。

办理房产证需要哪些资料?(开发商办理分证,(全部办理至开发商名下))

2. 开发商办理房产总证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登记办法》、国土部《土地登记办法》

(二)办事须知
  新建的房屋,房地产权利人应当自房屋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申请房地产初始登记。
  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的房地产初始登记须提供以下要件:
  (1)初始(设定)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国有土地使用证(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原件留存);
  (5)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或者天津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6)标准地名证明文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7)房屋和地籍测绘成果报告(原件留存)。
  已办理预售登记的,还应当提交预售登记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房地产初始登记时,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应当一并申请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在房地产权属登记簿上记载“ⅩⅩⅩⅩ为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三)办事时限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房地产初始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核。

(四)办事程序
  1、申请;
  2、如有需要登记机构可以进行询问;
  3、受理、核收税费;
  4、复核;
  5、审定、记载、公示;
  6、制证、发证;
  7、立卷归档。

(五)税费标准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每套房屋80元交纳,非住房,权利人按每件550元交纳;经济适用住房登记,按每套房屋40元交纳登记费。
  2、土地登记费:权利人按照津价房地[2005]438号、津国土房财[2006]1272号、津政发[1991]5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交纳。
  3、印花税:房地产权属证书每本5元。
  4、工本费:核发一本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免收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房地产权利人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按每本10元交纳证书工本费。

3. 开发商房产总证和分证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
所谓总证即开发商办理的整幢房产证,分证即每户的房产证。现在都是开发产办理初始登记后直接出各户分户房产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八条 对于买受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与出卖人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包销人参加诉讼;出卖人、包销人和买受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内容确定各方的诉讼地位。

开发商房产总证和分证有什么区别?

4. 开发商需要哪些手续才能办下来房产证?

 1.审核五证 :初步选定项目后,即应该开始对项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2.购房者应要求销售单位出示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内/外销预/销售许可证》。
  3.签订认购书 :如果您所选定的项目及其销售单位通过了合法性的初步审查,便可与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或取得合法代理资格的销售单位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认购书一般包括所购房屋名称(具体楼号)、认购单价、建筑面积、总价款、付款方式、定金数额、正式签约时间、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
  4.签订合同:由开发商或销售单位从阳光家缘登录系统,在线签订合同,双方协议各项条款,业主本人设置私有的购房密码。密码务必牢记,现时没有更改密码、取回密码的服务,密码只用于查询合同和乙方姓名是否对应。合同在线打印,正式打印后双方必须签字;建议先打印草稿确认条款无误。打印缴款通知书,作为业主缴交房款要件。签约完成后,买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购房款。
  5.办理预售登记手续: 由于目前大多数购房人采取银行按揭方式支付房价款,按照银行按揭的有关规定,借款人应将应由其保存的经过预售登记的预售契约正式抵押给银行,于是出现了购房人签约后手中没有购房契约原件的情况,这种情况对购房人极为不利,甚至有个别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对合同文本进行修改,严重损害了购房人的利益。因此,律师建议购房人签约时应争取留存一份合同副本。应当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合同备案)。
  6.申请银行按揭 :目前购房人获得银行按揭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公积金贷款;二是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三是组合贷款。购房人可根据所选定项目及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手续应按照您交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可以向您单位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同志了解您住房公积金的交存处)的要求办理,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并进行评估、购买保险等。
  如业主采取一次性付款则无需做按揭申请,业主凭缴款通知书到银行缴款,款项必须存入或转帐到缴款通知书上指定的监控帐号。业主凭银行缴款回执向开发商索取相关票据。
  7.办理增量房转移登记(过户):购买新建商品房屋,开发经营企业已按规定确认产权的,权利人应当自房屋交会使用之日起30日内,凭房屋买卖合同等资料申请办理确认权属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权利人委托开发经营企业申请办理登记的,开发经营企业应当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
  办理增量房转移登记请准备以下材料(收件资料):
  1)购买人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新建房屋的,提交下列材料:

  序号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办理部门
  1 广州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单位、个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3 房地产权证或权属证明书 1 原件   权属证明书提供复印件
  4 购房合同 1 原件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供复印件
  5 经济适用住房审批表 1 原件 属于经济适用住房的
  6 《拍卖成交确认书》 1 原件 属委托拍卖出售的
  7 房地产测绘附图 申请人数+1 原件
  8 财税部门征(免)税证明 1 原件     财政局、税务局
  9 合并或分割协议书 1 原件 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手续的房地产合并或分割出售的
  10 楼盘单元明细表 1 原件 2003年6月13日前领取预售许可证的
  11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1 原件   已办理预告登记
  12 发展商营业执照、法人证明、法人委托书 1 复印件   须加盖单位公章

  (2)购买人以新建房屋设定抵押,将抵押贷款用于支付房价款的,提交下列材料:
  序号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办理部门
  1 广州市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3 单位、个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4 房地产权证或权属证明书 1 原件   权属证明书提供复印件
  5 广州市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1 原件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
  6 购房合同 1 原件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供复印件
  7 房地产测绘附图 申请人数+1 原件
  8 财税部门征(免)税证明 1 原件     财政局、税务局
  9 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书或抵押登记备案证明书 1 原件 原已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或抵押备案尚未涂销的
  10 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1 原件 未办理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
  11 合并或分割报告书 1 原件 已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手续的房地产合并或分割出售的
  12 楼盘单元明细表 1 原件 属2003年6月13日前领取预售许可证的
  13 发展商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委托书 1 复印件 须加盖公章   房地产开发企业
  14 金融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委托书 1 复印件 须加盖公章   金融机构

  (3)根据法院判决办理新建房屋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序号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办理部门
  1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单位、个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3 房地产权证或权属证明书 1 原件   权属证明书提供复印件
  4 购房合同 1 原件   由购房者提供
  5 法律文书 1 原件   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 人民法院
  6 拍卖成交确认书 1 原件 属法院拍卖的房地产
  7 房地产测绘附图 申请人数+1 原件
  8 财税部门征(免)税证明 1 原件     财政局、税务局
  9 经核对认证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或报建审核书 1 原件 属未办初始登记的   规划局
  10 经核对认证的竣工图或报建图 1 原件 属未办初始登记的非住宅用房   规划局
  11 公安部门或物业管理处出具的门牌证明 1 原件 购买合同地址与实测地址不一致的

  (4)经预告登记的商品房在项目初始登记后,预购人单方申请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序号 资 料 名 称 份数 是否原件 条件 备注 办理部门
  1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2 房地产他项权利登记申请书 1 原件 已设定抵押的
  3 单位、个人身份证明 1 复印件
  4 广州市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书 1 原件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
  5 购房合同 1 原件
  6 财税部门征(免)税证明 1 原件     财税部门
  7 房地产测绘附图 申请人数+1 原件
  8 购房发票(办证联)   复印件   申请人自愿提供原件核对
  9 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书 1 原件 已办理房屋抵押权预告登记尚未涂销的

5. 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办几证?

无讼学院·直播晚8点-听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周胜老师,为您详解《房地产开发全流程法律业务办理技能》,详情请在[无讼App]中观看回复。点击[关注]无讼学院哦~精彩内容值得期待!

房地产开发商需要办几证?

6. 开发商要求办理房产证?

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购房者应按开发商要求及时提供有关证件,预售商品房应当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现售商品房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房产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7. 开发商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法律分析:
办理房产证一般需要:
第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第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第三房屋的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第四完税凭证。
第五,已婚的购房人: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2、婚姻证明复印件;单身的购房人: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3、以及民政局开具的未婚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开发商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8. 办理房产证需要开发商办理手续吗?

买房的时候房产证一般是需要开发商办理。办理房产证需要开发商领取、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进行初始登记,领取测绘图及其他相关文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等各类税费,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第六十一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